9月起保健食品等禁止广告代言

    添加日期:2015年8月20日 阅读:1899

      明星代言不能再任性了
      即将于9月1日起实施的新《广告法》明确规定,代言广告必须依据事实,代言人不得代言未使用过的商品和未接受过的服务;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等禁止广告代言;不满十周岁的小朋友不能作为广告代言人。
      市工商局广告处副处长应均介绍,商家宣传材料上的人员图像,虽然有的为国外人员或知名度不高的国内人员,但如果宣传材料上相应人员会影响其目标客户群的购买行为,就可以视为商家某一产品的广告代言人,按新《广告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新《广告法》实施后,明星们可不能再任性代言了。”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广告代言人代言虚假违法产品后,将面临*高相当于违法所得三倍的罚没款,被禁止代言的时间还可能长达三年,并承担连带的民事责任。
      一岁以下婴儿乳制品不得发广告
      为了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新《广告法》也规定,不能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做广告,也不能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做广告;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不能含有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者服务的内容和可能引发其模仿不安全行为的内容。
      新《广告法》还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母乳代用品的广告。市工商局表示,这意味着适用一岁以下婴儿的各种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都不能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
      大幅度加重违法广告法律责任
      在处罚方面,新《广告法》也大幅度加重了违法广告的法律责任,对计算广告费用的处罚倍数由原来*高5倍增加到*高10倍,有些情况下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的,*高处罚金额可达200万元。除了缴纳罚金,违法企业还可能面临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等被强制退出市场的处罚。
      据了解,相对于老版《广告法》,新《广告法》有十个方面变化:新增和补充完善广告准则,完善广告代言制度,广泛禁止烟草广告,完善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广告规范,增加互联网广告规范,明确虚假广告界定标准,严格大众传播媒介的广告发布规范,加重违法广告的法律责任承担,强化广告监管职权和责任,新增广告行业组织职责和公益广告规定内容。

    责任编辑:杨海静    WWW.1168.TV    2015-8-20 16:47:09

    文章来源: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1753418380@qq.com。

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20g

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20g(短时间见效,高复购)

联系电话:19937853017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30g

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30g(短时间见效,高复购)

联系电话:19937853017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本文标签: 保健食品 广告代言
版权所有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WWW.1168.TV Copyright © 2008-2024 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粤)-经营性-2024-0324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粤ICP备14090958号-1公网安备粤公网安备 44011102000390号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专业提供:医药等产品信息的网站招商平台,打造中国成交率最高的网络医药招商网站→返回顶部←
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销售服务,不对交易过程担负任何法律责任,请交易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返回首页←